臺灣貨品進出口分類係採用中華民國商品標準分類號(The Standard Classification of Classification of Commodities of the R.O.C., 以下簡稱CCC Code),從財政部關務署統計資料庫查詢系統,針對CCC Code 441520之棧板、箱型棧板及其他承壓木板;棧板圍框(Pallets, box pallets and other load boards; pallet collars) 資料加以整理結果如表1。2003~2016年進口量以2014年最高,出口量以2007年最高。2003~2016年進口值以2015年最高,出口值以2007年最高。
以2016年為例,進口4,367噸的木箱及木質棧板(成品),平均價格比國內成品高,此因進口木材或棧板不用檢疫認證,進口隨附商品所使用的木質包裝(棧板或木箱)卻須要IPPT 認證。在這些出口國家中,有些國家無法提供我國的木質包裝檢疫所要求的IPPT認證,所以變通將隨附商品包裝用的棧板料列為CCC Code 441520進口商品申報以規避檢疫程序, 且報比當地稍高價格,以免有傾銷嫌疑。
木質包裝材料使用量推估
根據調查業者資料顯示,國內木箱及棧板廠家數北區86家、中區244家、南區76家、東區8家,合計414家;而經濟部統計處工廠名錄只有100家木質容器製造業(http://dmz9.moea.gov.tw/gmweb/investigate/ InvestigateFactory.aspx),大多數無工廠登記, 回收木箱及棧板廠家數亦超過百家。因外銷市場所需,每年進口的針、闊葉樹板材製作新的或修補回收木箱及棧板,再隨貨物出口,占進口板材很大的比例,在計算國內消費量時,如不扣除這些數量,會使國內消費量數據失真。
本研究原試以動植物檢疫局輸出木質包裝材委託檢疫處理資料,推估木箱及棧板的原材料使用量,但是資料內容只有調查熱處理及燻蒸處理的批次,而無確實的數量。熱處理及燻蒸處理的容器(通常由貨櫃改裝或新製)每只可裝載的木棧板或木箱,因容器大小而不同,棧板或木箱尺寸隨客戶所需亦不同,種類規格繁雜,生產廠商又因客戶所需產品之時間不同,無法滿載再熱或燻蒸處理,故無法以木箱及木質棧板數量換算原料的使用量。
最後經由對進口業者訪查得知,以標準木質棧板每只20臺才(一般中型棧板所使用材料的材積數概數)為例,每只棧板市價550~580元,扣除利潤30元/只,運輸、管理、加工、利用率及燻蒸或熱處理費用120元,原材料需控制於400元/只以內的報價,即400元/只 ÷ 20才/只 × 360才/M3 ÷ 32.171元/美元 = US$223/M3,進口之針、闊葉樹板材如報價CNF(Cost and Freight)為US$220/M3以內者幾乎全是木箱及棧板的原材料,雖然這些產品有8~10%(品質較好)會被挑選出做家具或壁板等原料,但報價CNF 220 ~ 230 US$/M3的產品亦近10%等量(品質較差)的產品用於製作木箱及棧板。以2016為例,進口的木箱及木質棧板每只平均價格為652元(81,301,000元/4,367 公噸/0.63公噸/立方公尺/360立方公尺/才×20 才),比國內製造的產品還貴,所以選擇報價CNF 220 US$/M3以內的針、闊葉樹板材作為木箱及棧板原材料統計基礎。
以2016年為例,根據財政部關務署提供的資料顯示,報價低於220 US$/M3的針、闊葉樹板材共622,929立方公尺,其中扣除SPF用於模板用材10,800立方公尺,共612,129立方公尺用於包裝用材;再加上OSB 4,519立方公尺及低價合板(低於300美元/ M3)16,057立方公尺用於製作木箱及棧板,國內進口的各類林產品共632,705立方公尺用於包裝用材(622,929立方公尺-10,800立方公尺+4,519立方公尺+16,057立方公尺=632,705立方公尺)。
包裝用材中65%用於製作棧板,35%用於製作木箱,棧板25%國內使用,木箱10%國內使用,共75.75%(100% - (65% ×25% + 35% × 10%) = 75.75%)的包裝用材即479,274立方公尺做成木箱及棧板隨貨物出口。(632,705立方公尺 × 75.75% = 479,274立方公尺)。